把无关的手机拿走了,开庭的时候,扣押
龙港律师事务所
2025-04-22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手机被扣押但未在庭审中提及,确实存在程序瑕疵。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扣押物品应当制作清单并随案移送,庭审时也应对扣押物品进行审查。
建议您先做两件事:1.联系原办案机关,要求出具扣押清单;2.向审理法院书面申请说明情况,要求对扣押物品作出处理。如果手机确实与案件无关,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要求返还。
实践中这类情况较常见,但需要主动主张权利。如果办案机关推诿,可以考虑向检察机关申诉或申请法律监督。记得保存好手机购买凭证等权属证明。✫✫✫✫✫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提到扣押的手机与案件无关,且开庭时未被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您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手机与案件无关并尽快归还。若办案机关未予回应或拒绝,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上级机关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为确保手机顺利归还,您可准备以下材料:一是扣押决定书或相关扣押通知的复印件,证明手机被扣押的事实;二是手机购买凭证或相关证明,证明手机所有权;三是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手机与案件无关的情况及请求归还的理由。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若扣押手机中有重要个人信息,且开庭时未被提及,您可以尝试以下方案:一是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手机内容的重要性,请求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查看或复制手机内容;二是若办案机关拒绝,可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或申请法庭调查,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注意,所有操作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不是涉案的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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