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欺诈与虚假离婚的区别
龙港律师事务所
2025-04-26
离婚欺诈与虚假离婚是两个具有相似性但不同质的概念。首先,离婚欺诈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谎报真实情况,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如隐瞒财产、转移资产等,这种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和法律规定。其次,虚假离婚则是指夫妻双方串通一气,意图通过假装离婚的方式达到某种非法目的,如骗取国家福利、规避法律限制等。在两者区别上,离婚欺诈主要是一方当事人的单方面行为,而虚假离婚则是双方共同参与的行为;同时,离婚欺诈往往以谋取经济利益为主,而虚假离婚则可能涉及更多非法目的。两者均会损害法律秩序和他人权益,因此法律对这两种情况均有明确规定和严格的惩处机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5条的规定,婚姻应当基于男女双方的完全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行为人因欺诈、胁迫等违反善意原则,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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