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如何申报债权
龙港律师事务所
2025-06-17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需通过法定的程序向企业破产管理人申报其债权。这一过程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规范。首先,债权人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和债务凭证等,以明确债权的金额、产生时间及性质。在规定的期限内,债权人需提交书面申报申请,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债务企业的情况、债权的具体金额与性质,以及是否存在担保等情况。申报应在破产法院确定的期间内完成,逾期可能导致债权无法参与清算或受限于无证债权处理。管理人会对申报进行审核,并编制债权清册,最终由债权人会议或法庭确认。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应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限,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任何债权人和股东都可以请求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债权人应当自行管理企业财产,并且不得随意给付债务或者从事导致公司资本损失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证明其向企业有债权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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