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合同范本
龙港律师事务所
2025-05-05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标准化劳动合同的规定中明确了劳务合同的一般结构和主要内容。通常,劳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条(甲、乙双方身份信息)、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劳动期限)、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第六条(乙方的义务)、第七条(变更与解除)、第八条(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含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期限等内容。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建议使用经过法律审核的正式劳务合同文本。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应当设立用工单位,并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结订劳动合同,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延迟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相对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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